独立法条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原《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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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