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