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的卫生行政许可需要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和发放行政许可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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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