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举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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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