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变更与延续

第四十三条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属于可以变更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卫生行政许可。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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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