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听证

第三十八条

举行听证时,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人提出许可审查意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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