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章 听证第三十五条根据规定需要听证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机构负责组织。听证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主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