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需要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在考试、考核合格成绩确定后,根据其考试、考核结果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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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