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第十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审查申请材料的方式。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