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行为实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