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验等检查活动所需必要合理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本级部门预算。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