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粮食质量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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