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备案和核准第十五条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