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接包方应通过与员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以及与涉密的第三方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