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