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易制毒化学品样品的进出口应按照本规定申请进(出)口许可。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