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的,商务部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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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