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对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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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