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系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及化学配剂,目录见本规定附件。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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