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四条麻黄素等属于重点监控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由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企业进口、出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