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三条国家对部分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管理规定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