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建设标准和设计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设计应当做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的保护。 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村公路设计时可以结合旅游等需求设置休息区、观景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