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车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警车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对警车实行定编管理,统一确定警车的编号,并建立管理档案。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