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警车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警车车型由公安部统一确定。汽车为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摩托车为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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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