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警车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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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管理规定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