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对车票实名制管理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等安全防范工作。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