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未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旅客提供进站乘车服务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