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八条

执法职能部门应当对受委托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发现受委托组织丧失委托条件、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有其他不宜继续委托情形的,执法职能部门应当报科技部负责人批准后解除委托。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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