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执法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科技部视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 (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三)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四)注销行政执法证;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执法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科技部视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 (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三)撤销违法行政行为; (四)注销行政执法证;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