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科技部以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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