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科技部以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