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执法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执法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并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报科技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回避决定作出前,不停止案件调查。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基本规定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执法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执法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并提出是否回避的意见,报科技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回避决定作出前,不停止案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