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