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等相关媒介上公示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信息。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