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国家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