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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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