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