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传送管理

第十四条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广播电视频道播出许可证》规定的传输覆盖范围内传送频道节目。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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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