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三章 招标机构代理行为规范

第九条

招标机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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