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三章 招标机构代理行为规范
第九条
招标机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招标机构代理行为规范
招标机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