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第六条独立法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章 招标机构注册办法第六条招标机构对《注册登记表》所填写的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招标机构填写信息错误、遗漏、虚假,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