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登记表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职从业人员名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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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