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行政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主管部门可以责成招标机构自查,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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