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九条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确定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可以考虑其他经营者与该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持续时间、在合理时间内转向其他交易相对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