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 第九条独立法条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九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