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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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