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条独立法条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条餐饮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