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