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条决定受理申诉的,海关申诉审查部门收到书面申诉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