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决定受理申诉的,海关申诉审查部门收到书面申诉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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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