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申诉案件的办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