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申诉案件的办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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