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就知识产权相关案件来函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