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招录程序

第八条

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组织根据消防员编配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招录需求,报应急管理部汇总审核,应急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年度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应当包括编制员额、在编人数、超缺编情况、拟招录数量和拟招录地区等内容。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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