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六章 附 则第六十条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被核准机关征求意见、受核准机关委托进行评估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投资主体根据本办法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